鄂 西 中 药 材

首页 >> 新闻动态 >>行业动态 >> 总局发布5产品列为首家中药保护品种公告
详细内容

总局发布5产品列为首家中药保护品种公告

53

根据《中药品种保护条例》的规定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以下5家企业生产的5个中药品种列为首家中药保护品种:

52

同品种生产企业应按《中药品种保护条例》及有关规定申报同品种保护,逾期不申报的,应停止生产;若继续生产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按《中药品种保护条例》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。

特此公告。

食品药品监管总局

2018年2月24日

 


网站导航

友情链接

联系我们

加盟热线:400-000-0000

服务热线:400-000-1111

客 服 Q Q:12345678

 邮  箱:123456@126.com

地址:北京市xx区xx路xx大厦xxx室

我们的位置

Copyright 2014-2025,www.xxxxx.com,All rights reserved

seo seo